条款
与条件
HCS条款与条件
本中文译本仅供参考;如与英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以英文版本为准,英文版本为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版本。
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 (Aust) Pty Ltd(以下简称“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根据以下标准条款与条件,在商业安排下向客户(即报价单上注明的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专业的数字化工程、公用设施探测和测量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客户同意受下列标准条款与条件的约束并予以遵守。
1. 工作范围
客户应向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提供与其项目要求相关的一切必要信息和技术规格(以下简称“工作范围”)。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性质和范围应依据该工作范围确定。工作范围应在提供服务之前由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与客户完整记录并达成一致。
2. 项目团队
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将提供有能力完成工作范围所列服务的项目团队。项目团队成员可能因人员安排、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其他项目的需要、休假安排、项目不同阶段所需的特定技能以及其他不时出现的因素而有所调整。
3. 费用
项目费用将按照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与客户就设备、人工及辅助服务书面约定的小时费率和/或固定费率计算。
4. 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6:00至18:00。除非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与客户另有约定,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将尽力在标准工作时间内完成全部服务。如出现需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提供服务的情况,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将合理设法事先取得客户的批准。
5. 修订
对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标准条款与条件的任何修订或变更,除非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的董事或其他获授权高级职员签署,否则对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均无效且不具约束力。
6. 弃权
除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的董事或其他获授权高级职员签署外,不得放弃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标准条款与条件中的任何规定。对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标准条款与条件中任何规定的弃权或违反,均不构成对任何其他规定的弃权或违反。
7. 代垫费用
客户应向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偿付其因向项目提供服务而合理、适当发生的一切费用。此类代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机票和货运、住宿、产权及测量查询费、数据许可费等。
8. 付款条件
客户应在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发票日期起十四(14)天内,向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支付含商品及服务税(GST)的费用,不得进行任何抵销或反索赔。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将根据项目性质,按周、每半月或每月开具发票。
9. 费用变更
如提供服务的工作范围有所修改,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有权重新审核此前约定的费用金额,客户有义务支付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与客户书面约定的、与修改后范围相关的全部额外费用。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仅接受客户正式授权代表下达的变更工作。如客户未作书面指示,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的工作单即作为已按所述内容完成变更工作的授权凭证。会议和/或情况介绍、计算、图纸审核、发出信息请求(RFI)、外业测量、质量保证检查及流程、图纸和/或草图、测量数据交付及归档均收取变更费用。变更工作亦适用最低现场出勤费。
10. 商品及服务税(GST)
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的费用应按现行税法缴纳商品及服务税(GST)。适用于费用的GST金额将在任何费用报价及所有税务发票中单独列明。
11. 逾期付款
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有权就未付费用收取利息,利率为百分之十(10%)。支付利息并不免除客户支付未付费用的义务。对于任何建筑和/或施工项目,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提出的所有付款请求均适用《2002年建筑业付款保障法》(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Industry Security of Payment Act 2002,维多利亚州)或工作范围完成地所在州的同等法律。
12. 抵销
客户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以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集团内任何公司可能欠付客户的款项,抵销客户在本协议项下账户中的款项。
13. 法律费用
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就本协议、本协议项下所需的担保或其他文件,或就登记、维持或解除任何担保权益、押记或警告登记(caveat)(包括登记任何融资声明或融资变更声明的费用)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按完全补偿标准计算)、收费、税费及其他开支,或因客户未履行本协议所载承诺和义务而发生的上述费用,均应由客户向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支付。该等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协议追讨或收回欠款而应付给商业代理或收债人的佣金,支付该佣金的责任自追讨事项交由收债人处理时产生。客户同意承担并支付就本文件核定的任何印花税。
14. 违约
如客户未能按时、妥善履行其在本条款与条件项下的全部或任何义务或承诺,客户欠付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的一切款项将立即到期应付。
15. 版权保留
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保留其就项目编制的一切建议书、投标文件、文件、图纸、计算书、设计、平面图和数据(以下简称“数据”)以及据此完成的任何成果的版权。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亦保留对数据中一切知识产权以及据此已完成或将完成的任何成果的一切现有及未来精神权利。未经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正式授权代表明确许可,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共机构、机关或组织提供、复制或传播数据。
16. 数据使用许可
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将授予客户就项目使用数据的许可,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 该许可仅适用于数据所涉及的项目或项目的相关部分;
- 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已完成其受托承担的项目特定阶段;以及
- 应付给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的一切费用均已付清。
17. 聘用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员工
在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向客户提供服务期间或服务终止后12个月内,客户或客户的关联实体或联系人(定义见《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直接或间接就聘用机会接触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员工,将使相关人员违反其与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签订的雇佣合同。因此,无论哪一方发起此类商谈,为各方确定公平结果的程序如下:
- 如客户或客户的关联实体或联系人(定义见《公司法》)希望向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员工发出聘用要约,客户应确保首先直接联系负责该项目的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运营经理。
- 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运营经理随后将作为客户或客户的关联实体或联系人(定义见《公司法》)与相关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员工之间的联络人,处理该要约事宜,并在要约获接受时处理雇佣关系转移的相关安排。
- 客户应承认,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按照高标准培养和培训员工,以便为客户提供最高水平的服务。因此,如客户或客户的关联实体或联系人(定义见《公司法》)向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员工发出的任何聘用要约获得接受,客户应向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支付相当于该员工所获并接受的薪酬总额25%的补偿。
18. 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送达通知,列明争议事项,并要求双方高级代表会面,在五(5)个工作日内设法解决争议。如高级代表未能在通知送达后十(10)个工作日内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由一名调解员进行调解。任何一方均可启动调解,调解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如双方无法就调解员人选达成一致,则将争议提交由调解员与仲裁员协会(Institute of Mediators and Arbitrators)指定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19. 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可终止与客户订立的协议:
- 客户未能按时、妥善履行其在该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义务或承诺;
- 根据本条款与条件应付给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的款项逾期超过三十(30)天;
- 客户以其他方式违反其在该协议项下的义务,且在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发出要求纠正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仍未纠正;
- 客户要求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从事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或未能提供充分的工作范围及相关指示;
- 提前三十(30)天向客户发出终止意向的书面通知;以及
- 客户采取或被采取任何清盘、接受官方管理、托管或破产接管的行动,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发生任何类似或具有实质相似效果的情形。
在下列情况下,客户可终止其在与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订立的任何协议项下的义务:
- 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违反其在该协议项下的义务,且在客户发出要求纠正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仍未纠正;
- 提前三十(30)天向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发出终止意向的书面通知。
如任何一方终止协议,客户仍有义务根据本条款与条件,支付截至终止日期(含当日)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已提供服务的全部欠款,以及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为将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而发生的费用。
20. 项目现场 – 建筑、房屋及土木工程
客户须在任何测量工作开始前做好项目现场准备。由此产生的任何延误或重新安排费用,将按本条款的条件和费率另行收费。具体而言,客户必须确保作业区域畅通、干燥、清洁,无材料、机械和设备堆放,最重要的是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不会在指定项目现场提供作业照明、脚手架、楼梯或类似设施。
21. 项目现场 – 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
进入现场的相关安排由客户负责。报价以可无阻碍进入现场为前提。客户必须确保现场为安全的工作环境,符合所有职业健康与安全要求,并在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进入现场前告知任何潜在危险。由此产生的任何延误或重新安排费用,将按本条款的条件和费率另行收费。
22. 不作保证
尽管本条款另有规定,客户承认,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并未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陈述、保证或条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服务提供地的规则、法规、法律和立法;对于因服务不符合该等规则、法规、法律和立法,或因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提供或获得的信息存在任何不准确、错误或遗漏而导致或引起的任何性质的索赔、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对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实体造成的任何间接、特殊或后果性损害或伤害),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责任。
如《澳大利亚消费者法》(Australian Consumer Law)及其他法律在某些合同中默示条件或保证,并赋予合同各方针对商品和服务供应商的其他特定权利,则在依法不能或无法排除的范围内,该等条件、保证或其他权利(仅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适用于本条款与条件,而所有其他若非本规定即可能被默示的条件、保证或权利均在此明确排除。如法律在本条款与条件中默示任何不能排除的条款或保证,则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对违反该条款的责任,将按《澳大利亚消费者法》第64A条所允许的方式,限于重新提供服务或支付重新提供服务的费用(由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决定)。
23. 押记
为担保按时、妥善支付应付给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的一切款项,以及按时、妥善、完整地履行其在本条款项下或任何其他账目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客户特此以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为受益人,将其在现有及未来任何不动产中持有的任何性质的一切法定及衡平法权益设定押记和抵押,并同意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就其在本条款项下的所有权权益提交一项或多项警告登记(caveat)。
24. 担保权益
为担保履行其在本条款项下或任何其他账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客户以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为受益人,就其现有及日后取得的全部财产,以及其就任何动产(包括他人欠付客户的任何债务)享有的一切现有及未来的法定和衡平法权利、所有权、产业和权益,设定担保权益。
就本条及本协议其他相关条款而言,“PPSA”指《2009年动产担保法》(Personal Property Securities Act 2009),“附合物”“担保品”“融资声明”“融资变更声明”“担保协议”“担保权益”“已完善担保权益”和“核实声明”等用语,具有PPSA项下或PPSA语境中赋予的含义。
(i) 如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提出要求,客户必须立即签署任何文件、提供一切必要信息,并采取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所要求的任何其他行动,以确保以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为受益人设立的担保权益为已完善担保权益。(ii) 在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完善其根据本协议设立的担保权益之前,客户不得以任何一方为受益人设立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 客户不得作出或允许作出任何可能导致授予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的担保权益在优先顺序上排在任何其他担保权益之后的行为。
- 在PPSA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客户同意以约定排除第115(1)条和第115(7)条所列条款的适用,其中所列各条均不适用。(v) 客户特此放弃其原本可能享有的以下权利:
- 接收客户根据PPSA各条(为免生疑问,包括PPSA第115(1)条和第115(7)条所提及的各条)原本有权接收的任何通知或声明;
- 根据PPSA第97条向法院申请关于移除附合物的命令;
- 根据PPSA第130条和第135条,对客户购买或保留任何担保品的提议提出异议;以及
- 接收确认与根据本文件设立的任何担保权益相关的融资声明或融资变更声明已登记的核实声明副本。
25. 受托人
如客户在签署本文件时或其后任何时间为任何信托(以下简称“该信托”)的受托人,客户保证并同意:(a) 在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提出要求时,提供已缴纳印花税的信托契约副本(含所有修订);(b) 客户以个人身份及作为受托人的个别身份,具有代表该信托签署本协议或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全部权力和授权;(c) 客户以个人身份,或另外或替代地以作为受托人的个别身份,受本协议条款与条件的约束;以及 (d) 该信托的资产可用于履行其对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的付款义务。
26. 违约
如客户 (a) 未能按时、妥善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义务或承诺;或 (b) 采取或被采取任何清盘、接受官方管理、托管或破产接管的行动,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发生任何类似或具有实质相似效果的情形,则客户欠付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的一切款项将立即到期应付,且在不影响其可获得的任何权利或救济的情况下,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可以:
- 视与客户订立的任何协议所产生的全部或任何义务为已解除;
- 保留客户提供的任何担保或支付的任何款项,或通过执行任何保证、担保或保证金所获得的款项,并将其用于减少客户欠付或应付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的任何款项;
- 以书面形式指定任何一名或多名人士,担任上文第23条和第24条项下被押记财产或其任何部分的接管人或接管兼管理人。如此指定的接管人为客户的代理人,客户应对根据本条指定的接管人的一切作为和不作为以及接管人的报酬承担全部责任。接管人无需取得客户的任何同意,即享有《2001年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赋予接管人的一切权力;(d) 行使其在PPSA项下可获得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包括执行根据本协议设立的担保权益。
27. 共同及个别责任
如客户由两方或多方组成,则各方对本条款所载的承诺和义务承担共同及个别责任。
28. 管辖
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受工作范围完成地所在州的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双方服从该州法院的管辖,并放弃对在该等法院提起的任何诉讼提出异议的权利。
29. 一般规定
如本条款与条件的任何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应予分割,其余有效且可执行的部分继续完全有效。本条款与条件中的任何条款均不因签署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文件、行为、事项或事物而被合并,并将在实现本条款与条件效力所需的期间内继续完全有效。
30. 代理人
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客户特此不可撤销地委任HEAVY CONSTRUCTION SOLUTIONS不时委任的任何律师作为其代理人,以作出其根据本协议须作出的任何行为或事项。
31. 不一致
如本条款与条件与客户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条款与条件存在任何不一致,以本条款与条件为准。